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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春成校友:这些年应对城市病的药方,错在哪里?

访问次数:    更新时间:2017-04-11   

文章来源于城市隐秩序
本文观点摘自刘春成校友的《城市隐秩序:复杂适应系统理论的城市应用》一书

  城市病从一个专业圈的议题走向大众舆论的热点也就这近十年的时间,似乎每个人的生活都不可避免地深受城市病的困扰,从空气、交通、住房、教育、医疗甚至人身安全等,这种困扰是全方位的。而这些年,我们应对城市病的手段层出不穷,却渐渐把城市逼向一个个死角。

  我国用极短的时间走过了西方上百年时间才完成的城市化进程,学习西方规划理念一直被认为是一条捷径,但我们经常坚持了西方落伍的经验,脱离了反思的浪潮。当西方国家经历了物质空间主导向社会功能主导,从精英主义的空间蓝图向公众参与的利益折衷转变时,我们仍然停留在前者。

  中国城市发展长期存在着一种自上而下的精英主义,而城市规划被视为一种特权技术工具,直到最近几年,才有更多业内人士提出城市规划要回归公共政策的属性,要倾听普通市民的关注和意见。

  由于巨量的人口、空前的速度,再加之新技术带来的时空变化,中国城镇化的实践将问题暴露得更为明显和剧烈。诸多的城市病症并不是城市发展的必然结果,而是人们在欲望驱使下行为失当造成的后果,绝大部分城市病不是天灾,而是人祸,因此与其说是城市之病,不如承认是人之病。

 发展欲望超出城市的自适应能力

  我们虽然创造了城市,但由于对经济利益的过度追求,我们却已经沦为城市系统中的破坏者,城市系统对于不当发展理念的自适应造成了城市环境的恶化,城市病是城市系统适应人类行为的结果。

  人们习惯性地把产业发展和财富增长当作城市发展的核心主题,在欲望驱使下对城市盲目索取,充满野心的经济计划成为时尚,极度膨胀的城市产业使得城市系统失去平衡,人类对物质领域的过度追求导致了城市的畸形发展,更为重要的是,在一个物质导向的社会制度中,人们的欲望被无限放大,焦躁、自私与贪婪已让我们与发展建设城市的初衷渐行渐远。

  发展欲望的无限性与城市自身承载能力的有限性形成了矛盾,由此形成城市机体的病症。有些病症可以通过正确的规划和引导加以解决,有些病症却是顽疾,甚至可能危及城市的生命。在治疗城市病症的过程中,我们会不可避免地面临囚徒困境,每个人的选择似乎都是理性的,但是在城市这个巨大的复杂系统中,大家叠加起来的理性选择结果却很糟糕。

  政府,作为强势的城市管理者,往往很难敏锐地对这种城市功能供给与需求失衡做出及时的反馈。因此,从现实中来看,各种城市病的产生大多是与城市人口和经济的迅速增长以及政府规划与管理不善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这些问题又集中体现在城市的自然环境、生活和社会环境的恶化。我国拥有庞大的农村人口,在工业化和城镇化过程中,农村人口流入城市寻找就业机会,产业发展被放在了突出的位置上,弱化了其他子系统的能力,造成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基础公共服务缺失,这种城市病的诱因就会因城市系统的复杂性而进一步非线性的放大,引发一系列的连锁反应,最终形成严重的恶果。

专业界限忽视城市的整体关联性

  对于复杂的城市病症,往往治标不治本,会使问题变得更加棘手。我们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地方政府在处理城市病问题时,经常是就事论事,跳不出城市病表象的圈子。中国城市中近二十年中出现的城市交通问题、城市大气污染问题、一线城市的房地产价格问题等,都演绎了一种政府政策引导与城市适应行为产生系统涌现之间的对立。

  仅以交通问题为例做一个简单的分析,就可以生动地看懂这种关系。政府在城市私家车增加之后感到城市道路压力会增加,这时候可选的政策有很多,但权力部门坚持选择了实施限购政策,认为这样可以简洁地抑制车辆增长。城市主体适应后形成的涌现结果是居民认为车号是一种有价的稀缺资源,于是不管有无实际需求都参与摇号,城市车辆按照限号数量的上限增长,而且拥有特权和关系的机构和个人又额外增加了指标,拥有审批权的机构和个人也因此陷入腐败高危境地,道德风险非线性增加。

  城市汽车拥有量不降反升使得政府政策失败,于是又有建议者认为城市总人口基本稳定,人均购车数量也就比较稳定,可以通过限号来减少上路车辆,这是一种似乎不会增加太多管制的工作难度,也不损失政府社会权威的建议,于是就出台了限号政策来强制性将少上路车辆,而且政策制定者按照数学模型得出了乐观的判断,那就是通过限制尾号在平常工作日减少20%左右的上路车辆,在特定时期通过单双号可以减少大约50%的车辆,可以保证重大活动或重污染时候的道路交通。城市这个复杂适应系统的涌现结果再次让这种线性的机械思维失败,城市主体适应的结果与政策预期完全相反,限号使得有一定经济能力的人购买多辆汽车,不仅没有减少道路压力,还增加了社区停车的压力,造成支干路和社区路的通行效率急剧下降,社区环境和市容遭到严重破坏,形成城市管理新的痼疾。不久的将来,面对一次次政策失败,不愿意改变线性思维的政府部门也许还会采用收取拥堵费的方法。

  事实上,城市各个部分会构成社会意义和经济意义上的连续体,这些连续体有机地组合在一起,就像一个生命体是由很多器官组成的一样,城市各子系统之间的复杂交错性使其难以切割,简单切开来的子系统已不是原来的系统了。对某一个子系统的专门研究也很难反映问题的真实全貌,加之部门条块之间、社会群体利益之间、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之间的冲突,仅通过分解、简化来解决城市运行管理这个复杂性问题越来越显得徒劳。

  现实的情况还一再表明,很多城市的失败是因为政府威权把强烈的个人偏好强加于规划之中,这种近于偏执的干涉,打破了城市子系统之间的有机平衡,城市对于系统失衡的自适应带来了各种城市病。而成功的城市依赖的是各个城市子系统之间的良性协同。

  政策制定没有预料动态反馈

  政策制定者总是期望政策的效果像箭那样直线行进,一击而中,而事实上政策的作用却是像风一样四散开来,能命中目标的很少。城市的复杂性意味着事物在系统中同时是反射镜像与反射体,既是因也是果。无穷无尽的相互作用使城市系统充满了非线性,若干微小的变化也会导致全然不同的结果,简单的个体反馈也能够产生令人震惊的整体效应。

  我们往往执着于一因一果的单向关系,忽略动态反馈的过程,意识不到行动与反应之间的时间延迟和信息损失,从而对系统中可能改变反馈回路强度的非线性特征不敏感。政策制定者无法预见少量的干预措施将启动一连串连锁反应,使自己越陷越深,使系统失去自我调节能力而对干预的依赖日益增加,最终导致对干预的麻木。制定一个有效的政策,意味着要尽可能预见到政策干预对各个子系统的影响,包括可能出现的各种规避行为,充分顺应系统的自组织和自适应能力,将其引导到符合系统整体福利的方向上来。

  面对复杂的城市系统和不确定的动态反馈,最好的政策不仅要包括反馈回路,也要包括一种对其中的各种反馈回路进行调整的机制,适时地进行改变、纠正或扩大,把“学习”功能融入城市管理过程之中。而优秀的政策制定者,应该具备这样的系统思维,识别这些问题产生的系统结构,准确地定义当前的问题,并找到系统的“杠杆点”,即在系统中的某处施加一个小的变化,能够引导整体系统行为发生显著的转变,使我们能够更好的运用城市系统本身的智慧,更好地与城市复杂性共舞。

城市病治理需正视自生自发的城市隐秩序

  城市是如此复杂,无论是谁都很难单独掌握有关城市的所有细节。Portugali在2000年出版的《自组织与城市》,指出城市是一个自组织系统,规划师面临的两难困境正在变得日益明确:城市似乎是不可规划的(unplannable)。詹姆斯·斯科特(James C. Scott)在《国家的视角——那些试图改善人类状况的项目是如何失败的》中写到:“被设计或规划出来的社会秩序一定是简单的图解,他们经常会忽略真实的和活生生的社会秩序的基本特征。严格服从规则工作(work-to-rule)的失败表明,任何生产过程都依赖于许多非正式的和随机的活动,而这些活动没有被正式设计在规划中……往往不承认,甚至压抑非正式过程,这不仅损坏了目标人群的利益,也最终导致设计者的失败”。

  我们亟需转变“自上而下的控制式”城市发展和管理观念,更加珍视“自下而上的自生自发”的客观秩序,以终为始地将微观个体摆在首要位置,使城市发展的起点和终点归于一致。正视城市的复杂性和适应性不仅是一种有益的视角,也应该成为规划实践中遵循的价值观,以避免今日视为骄傲的规划变成明天城市的一种灾难。

刘春成校友简介 :



    刘春成,1986年在北京理工大学计算机学院就读并获得学士学位;2001年在管理与经济学院就读并获得博士学位。现任贵州省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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